房产测绘计算标准

房产测绘计算规则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主要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墙内的建筑,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飘窗、阳台、平台等不作为建筑物的自然层。

其他计算规则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房产测绘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进行测绘,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也可以参照执行。

这些规则确保了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城市规划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测绘,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