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实验小学入学条件

合肥实验小学的入学条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就近入学:

对于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第三代适龄儿童中可有一名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

对于只有户口无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口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原则上为截至8月31日年满6周岁,一般不得提前上学,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2月31日。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请注意,入学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教育局的具体政策和当年的招生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