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在职博士招生入学须知
川大在职博士招生入学须知
一、招生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位授予资格的人员。
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2年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设置多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及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名额: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招生名额有限,具体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有突出成果。
能够保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我校组织的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
四、报名程序
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相关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
(6)在职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 报名截止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
五、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英语、专业课、综合面试。
考试内容:
(1)英语: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课: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综合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择优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英语成绩×30%+专业课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录取名单将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完成规定的学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八、学制及毕业
学制:一般为3-5年。
毕业条件:完成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四川大学颁发。
九、学费及资助
学费: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学费标准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资助: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XXXXXXXXXXX
咨询邮箱:XXXXXXXXXXX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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