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学特殊招生政策
重庆中学特殊招生政策
重庆中学的特殊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随迁子女入学
遵循“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登记申请入学到指定接收中学。
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工作且长期居住,在本区小学毕业且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随迁子女,若满足特定条件(如在本区投资经营并依法纳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户籍学生升学办法执行。
户籍学生招生入学
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法。
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三对口”入学,即户口、房屋产权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对于特殊情况(如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同意后备案。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登记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