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自费后如何报销
深圳医保门诊自费后的报销流程如下:
垫付医药费并拿票据
先垫付医药费,然后保留好所有的收费收据、诊断书等相关单据。
报销流程
可以选择拿票据后再进行报销,或者直接去医院与社保结算。
如果需要转诊转院,医疗终结后,参保人员或其他代理人可以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如果是定点药店,则需提供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代办人办理时,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地点
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审核通过后,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即时办理报销。
报销金额
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会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建议:
尽量在就诊时选择可以使用医保的医院和科室,以便于直接使用医保结算。
报销前,整理好所有相关单据,确保资料齐全,避免遗漏。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