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达标,劳动合同解除后能要求赔偿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劳动者可能会因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绩效考核不达标,劳动合同解除后能要求赔偿吗?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绩效考核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该规定,如果劳动者绩效考核不达标,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绩效考核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 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绩效考核不达标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如未依法提前通知、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三、劳动者如何维权
- 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面临绩效考核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绩效考核结果、培训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
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应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
-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具有强制执行力。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结果,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绩效考核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劳动者应积极维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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