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是江苏省为表彰在教育领域中做出显著贡献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职称。以下是关于这一职称的简要信息:
职称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教师资格: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工作经验: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教学和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7年以上,或担任过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
教学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并在本学科领域教学科研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创新意识和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
评审流程
评审对象:在职在岗教师。
评审标准:除了上述要求,还需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成果展示
业绩成果:需要提交反映业绩成果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其他要求
工作量: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优秀,并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年均不少于3次。
示例人物
黄厚江:江苏省语文特级教师,江苏省首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倡导“本色语文”和“语文共生教学”。
孟凡军、 黄智华、 孟拥军、 岑芳、 袁廷虎、 陆芷茗:均为江苏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意义
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不仅在教学上具有高水平,而且在教育管理和学术研究方面也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对提升江苏省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