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店现金库存

餐饮门店的现金库存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库存现金限额

根据酒家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库存现金一般定为壹万元人民币。外币经计算拆汇率后的人民币值视同人民币计入库存现金限额中。

现金存入与坐支

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除规定范围和特殊情况下,不得在业务收入的现金中直接坐支。

现金核对与记录

会计人员应经常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保证现金账存数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严禁挪用库存现金。发现库存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作记录,及时列帐,并应查明原因,以确定责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核批处理。

收银规范

门店的营业款现金必须每天存行(或转帐)一次,不同的工号每次必须两笔分开存,即当天上午的营业款和上日下午的营业款。同一工号可以一整天存一张单。无故拖延,一次乐捐当事人10元;两笔合成一笔存者,一次乐捐当事人5元。拖延三天仍未存行者,立即调离当事人收银岗,停发工资,直至营业款存回公司。如营业款高于当事人工资者,则由销售部经理负责追款,停发其工资,直至追款到帐。

现金盘点

各业务部门的库存现金或者备用金,由各业务部门提出限额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批准定案。除每月盘点一次外,还应不定期抽查。

银行存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