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及优惠措施

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及优惠措施

一、招生政策

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1.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在职研究生学习。


  1. 招生专业

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包括:民商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


  1. 招生人数

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 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4)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

(5)复试: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6)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优惠措施

  1. 学费减免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2)对在法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在职人员,可申请学费减免。


  1. 奖学金制度

(1)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入学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2)设立学业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3)设立科研成果奖学金,对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奖励。


  1. 实习机会

(1)与知名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1. 就业指导

(1)邀请知名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为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2)举办就业招聘会,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1. 持续教育

(1)为在职研究生提供继续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举办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

三、总结

渤海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及优惠措施旨在为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法学在职研究生队伍,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有意向报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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