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长沙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科考试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技术与信息等学科。

学业水平考核成绩:

涉及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生活、艺术与体育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身心健康、学业型素质、实践型素质、人文社会素质、创新创业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思想品德

A:完整提供第1-4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A,且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B:完整提供第1-3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B或者B以上,在校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C:完整提供第1-2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C或者C以上,在校三年无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

D: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对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校园欺凌行为等。

学业水平

A:完整提供第6-12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A,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与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为B或B等以上,期末考试成绩B等及以上,校本课程考查成绩合格。

B:完整提供第7-11条规定的证据,学生互评结果为B或者B等以上,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为B或者B等以上,初中五个学期期末学业考试与考查成绩的总等第到达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