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面试环节有哪些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面试环节要求

一、面试对象

参加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参加面试环节。面试对象为通过初试的考生,具体名单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导师研究方向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笔试:部分专业在面试环节会设置笔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笔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2. 口试: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口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我介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掌握程度,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

(3)科研能力:考察考生在科研方面的潜力,包括研究课题、研究方法、科研成果等。

(4)综合素质:考察考生的思维敏捷性、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


  1. 综合面试:部分专业在面试环节采用综合面试形式,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掌握程度。

(2)科研能力:考察考生在科研方面的潜力。

(3)综合素质:考察考生的思维敏捷性、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

(4)导师面试:考生与报考导师进行一对一交流,考察考生与导师的契合度。

四、面试要求

  1.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1. 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考生需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工作人员安排。

  3. 考生需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着装得体。

  4.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隐私信息。

五、面试评分及录取

  1. 面试评分: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

  2. 录取: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3.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面试结果。

六、其他事项

  1. 面试过程中,如有疑问,考生可向面试工作人员咨询。

  2. 面试结束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3.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 面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需重视面试环节。

  5.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考生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

总之,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考生需充分准备,展现自己的实力,以实现顺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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