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个体户要什么手续
开设餐饮个体户需要以下手续: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工商部门核准的餐厅名称。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
餐厅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场地,则需要提供租房合同。
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由卫生局颁发。
排污许可证:
由环保部门颁发。
消防审批证明:
在开业之前、装修之时,需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健康证:
餐馆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明。
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根据具体地方政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件,如环保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