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个体户要什么手续

开设餐饮个体户需要以下手续: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工商部门核准的餐厅名称。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

餐厅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场地,则需要提供租房合同。

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由卫生局颁发。

排污许可证:

由环保部门颁发。

消防审批证明:

在开业之前、装修之时,需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健康证:

餐馆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明。

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根据具体地方政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件,如环保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