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风画室集训学费支付后的退费规定

厦门南风画室集训学费支付后的退费规定

一、退费原则

  1. 厦门南风画室(以下简称“画室”)尊重学员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处理退费事宜。

  2. 学员在支付学费后,如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须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退费范围

  1. 学员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原因、工作原因等)无法继续参加画室集训,需办理退费手续。

  2. 学员在集训期间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参加集训,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办理退费手续。

三、退费标准

  1. 学员在集训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可全额退还已支付学费。

  2. 学员在集训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按照以下标准退还学费:

(1)集训开始前7天(含7天)内提出退费申请,退还已支付学费的90%。

(2)集训开始前3天(含3天)内提出退费申请,退还已支付学费的70%。

(3)集训开始前1天(含1天)内提出退费申请,退还已支付学费的50%。

(4)集训开始后,学员不得提出退费申请。

四、退费流程

  1. 学员提出退费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银行卡等)。

  2. 画室工作人员审核学员提交的退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通过后,画室工作人员与学员联系,告知退费金额及退费方式。

  4. 学员收到退费款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退费凭证(如银行回单、转账记录等)提交给画室。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学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集训,且在集训开始前已支付学费的,可按照本规定执行退费。

  2. 学员因健康原因需提前终止集训,且在集训开始前已支付学费的,可按照本规定执行退费。

  3. 学员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需提前终止集训,且在集训开始前已支付学费的,可按照本规定执行退费。

  4. 学员在集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集训,且在集训开始前未支付学费的,不予退费。

六、其他事项

  1. 学员在支付学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集训,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费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 学员在集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集训,需提前向画室提出申请,并按照本规定执行退费。

  3. 画室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教学资源等因素调整退费标准,并提前通知学员。

  4. 本规定解释权归厦门南风画室所有。

  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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