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重症医保报销比例

武汉市重症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重症疾病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5%。

门诊慢性病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

部分门诊重症病种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7%。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

住院报销

在职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3%,个人自付比例为17%。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6%,个人自付比例为14%。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2%,个人自付比例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