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
扬州大学作为我国一所综合性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研究生加入扬州大学的博士研究生行列,学校特制定了详细的博士奖学金政策。以下是对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奖学金种类
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拨款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学院奖学金:由各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本学院范围内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赞助,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已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通知书;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10%。
- 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30%。
- 学院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前30%。
- 企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30%。
三、奖学金金额及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学制3年。
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学制3年。
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年0.5万元,学制3年。
企业奖学金:根据企业赞助金额及评定标准确定。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方面。
四、申请及评定程序
申请: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审核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定。
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五、其他事项
奖学金获得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奖学金获得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获得者如需放弃奖学金,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奖学金获得者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之,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旨在激励博士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希望广大博士研究生能够珍惜机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学校和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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