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

扬州大学作为我国一所综合性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研究生加入扬州大学的博士研究生行列,学校特制定了详细的博士奖学金政策。以下是对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奖学金种类

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拨款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

  2.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3. 学院奖学金:由各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本学院范围内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4.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赞助,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已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通知书;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10%。


  1. 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30%。


  1. 学院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前30%。


  1. 企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科前30%。

三、奖学金金额及评定标准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学制3年。

  2. 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学制3年。

  3. 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年0.5万元,学制3年。

  4. 企业奖学金:根据企业赞助金额及评定标准确定。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方面。

四、申请及评定程序

  1. 申请: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 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3. 审核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定。

  4. 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五、其他事项

  1. 奖学金获得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奖学金获得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3. 奖学金获得者如需放弃奖学金,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 奖学金获得者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之,扬州大学博士奖学金政策旨在激励博士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希望广大博士研究生能够珍惜机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学校和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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