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资资格

陕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认定范围

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陕西省的人员;

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陕西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认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建议: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完成报名和考试流程;

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对于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以便选择最便利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