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1年
2021年武汉市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新规定如下:
独生子女保健费
对于职工和城镇居民,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可享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59岁后,国家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具体条件请咨询当地部门。
名望证及嘉奖费
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退休补助
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具体补贴数额要看当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