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陕西一级物业服务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并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000平方米以下。

承接项目时,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手续齐全。

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年回访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