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标准
青岛的供热标准如下:
最低温度标准: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
温度波动范围:
实际供暖温度允许在18℃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即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6℃。
厨房温度:
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缴费标准:
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22.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37.8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缴费时间:
通常在每年的11月16日开始,至次年的4月5日结束。
测温方法:
具体的供热测温标准方法没有在参考信息中给出,但居民如发现家中温度未达到标准,可向所属供暖单位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供热公司或查看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