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标准

青岛的供热标准如下:

最低温度标准: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

温度波动范围:

实际供暖温度允许在18℃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即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6℃。

厨房温度:

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缴费标准:

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22.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37.8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缴费时间:

通常在每年的11月16日开始,至次年的4月5日结束。

测温方法:

具体的供热测温标准方法没有在参考信息中给出,但居民如发现家中温度未达到标准,可向所属供暖单位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供热公司或查看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