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安居房申请条件

西安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具有西安户籍

购房申请人需具有西安市常住户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西安市常住户籍。

年龄及户籍要求

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需具有西安特区常住户籍。

有西安特区常住户籍的人与烈士的配偶。

有西安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无房记录

申请人在申请安居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西安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当时西安市公开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要求。

城六区户籍家庭

具有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户籍(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

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且未在本市行政区、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符合标准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