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居民:
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职工:
在职员工:免赔额1500元,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额度46万。
退休人员:免赔额12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原退休老人:免赔额7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儿童学生:免赔额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19-59周岁:免赔额5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60周岁或以上:免赔额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
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
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退休人员:
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城乡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大病报销比例
居民:
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职工:
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6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南京市不同医保类型的参保人员,具体报销额度和条件可能会有年度更新,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