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珠海集体户口的入户条件如下:

学历入户

男性:18-50周岁内(不包括50周岁);

女性:18-45周岁内(不包括45周岁);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外(境外)留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超过五年。

技能入户

男性:18-50周岁内(不包括50周岁);

女性:18-45周岁内(不包括45周岁);

拥有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保持社保状态,建议办理入户之前至少有6个月的社保记录。

双二落户

申请日起前两年内连续在珠海居住(以居住证为准);

申请日起前两年内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社保),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在珠海工作);

在珠海市没有房产但现工作单位的登记住所在金湾区、斗门区和高新区或者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自有房产;香洲与横琴新区双二入户必须拥有自有房产。

其他特殊情形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技能入户、职称入户等条件的人员;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建议: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入户方式,如学历入户适合高学历人群,技能入户适合有特定技能证书的人群。

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等。

注意年龄限制,确保在规定的年龄内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