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高级教师
河南省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教育教学经历等方面的要求。以下是具体的评审条件:
学历要求
博士: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
研究生(硕士):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
本科: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
特殊专业本科: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聘任一级教师岗位工作7年以上;
研究生(硕士):聘任高级教师岗位工作6年以上;
本科:聘任高级教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理论素养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决的职业信念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
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
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服务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在教育工作中形成成熟的教育思想,有自己的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良好效果。
教育教学经历
能够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
校长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
讲课答辩要求
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共50分钟;
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科随机抽取,不包含综合性学习和选修内容;
答辩内容涵盖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要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省辖市有关部门资格审查、评委会承办部门复核等程序;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最新的参考信息是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涵盖了2023年度的评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