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会论文发表要求

新疆财会论文发表要求

新疆财会论文发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发表刊物要求:

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如《新疆财会》、《新疆审计》、《新疆注册会计师》)上发表财务会计类专业学术论文。

在省、部级及以上会计学会编印的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财务会计类专业学术论文。

在“中国财经报”、“经济日报”上发表财务会计类专业(财政经济类)学术论文,且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 发表数量要求:

正常申报者需提交两篇论文。

“破格”申报者需提交三篇论文。

3. 发表时间要求:

论文发表时间应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起。

4. 其他要求:

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能是在增刊、专刊、副刊、特刊上发表的。

发表的学术专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也符合要求。

对于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

5. 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