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规定如下:

费用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费率标准

一般计税法下

建筑工程:4.47%

市政工程:5.05%

简易计税法下

建筑工程:4.29%

市政工程:4.93%

计提依据

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计提标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和《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建筑工程按5.33%计提(其中含安全生产责任险)。

费用使用与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照“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