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落户户口新政策
武汉的最新落户政策包括以下几项:
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持准备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流程包括分局受理、审核、审批和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网上申请后,分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分局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注销户口(原籍为湖北省内的除外),然后派出所现场办结。
费用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窗口办理为7个工作日,网上办理为9个工作日。
优化购房落户手续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3年内无需买房可申请落户
政策内容: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一般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无需社保缴纳年限和正常经营年限限制,即便无自有产权房屋,合法租住房屋的,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限制条件:毕业超过3年且在汉就业创业的一般高校毕业生,需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其他人才落户政策
电大、成教、中专生均可申请落户。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各类人才来武汉就业创业,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关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详细信息和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