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面房税费

餐饮门面房的交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小型餐饮店每月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如果营业收入每月超过10万元,则需按销售额的1%缴纳增值税。

若连续12个月内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将升至6%。

企业所得税

无论企业规模,有盈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00万元以下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

超过300万元,税率将变为25%。

营业税

开业后需按月向当地税务局申报,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可申报零纳税,没有营业额则不纳税。

其他税费

商铺交易需缴纳契税(房款的1.5%至3%)、交易费(3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00元内)、测绘费(各区具体规定)等。

买家还需缴纳合同印花税(成交价0.05%)。

卖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交易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05%)、契税(成交价3%)等。

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若餐饮门面房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可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5%)。

一般纳税人:若月营业额超过10万元且连续12个月超过500万元,增值税税率将升至6%,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商铺交易:在购买或出售门面房时,需仔细计算并缴纳契税、交易费、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税率和费用可参照相关税务法规进行计算。

请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合理规划税务事宜,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