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在上海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通过积分制度申请转为上海市户籍。积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参加社会保险、表彰奖励、投资纳税、创新创业、合法合规等七个方面。申请落户的具体条件如下:
积分达到标准
积分需达到120分。
具体积分标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稳定居住(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奖励)、投资纳税(投资纳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创新创业(在上海市创新创业)、合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作单位资质
申请落户的人员需在具有落户资质的单位就业。
社保与个税匹配
个税一定要是在本市缴纳的才可以;
社保、个税的申请单位要一致;
不能存在多家单位以工薪所得报税;
存在漏税,要及时申请补税;
国家的退税政策,不影响落户的申请,符合退税条件即可申请退税。
其他条件
持居住证满7年(累计满7年,居住证有效期中断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