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在上海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通过积分制度申请转为上海市户籍。积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参加社会保险、表彰奖励、投资纳税、创新创业、合法合规等七个方面。申请落户的具体条件如下:

积分达到标准

积分需达到120分。

具体积分标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稳定居住(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奖励)、投资纳税(投资纳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创新创业(在上海市创新创业)、合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作单位资质

申请落户的人员需在具有落户资质的单位就业。

社保与个税匹配

个税一定要是在本市缴纳的才可以;

社保、个税的申请单位要一致;

不能存在多家单位以工薪所得报税;

存在漏税,要及时申请补税;

国家的退税政策,不影响落户的申请,符合退税条件即可申请退税。

其他条件

持居住证满7年(累计满7年,居住证有效期中断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