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etc办理条件
办理青岛ETC的条件如下:
车辆要求
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摩托车除外。
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
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仅限客车安装)与鲁-通卡配合使用,车主需先办理鲁-通卡才能办理电子标签。
个人用户条件
山东省内车主个人用户可办理鲁通卡A卡(借记卡),但仅对单位用户发行。
个人和单位用户均可办理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
年龄与信用要求
办理ETC需要年满18周岁。
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以及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逾期还款或欠款等不良行为记录。
所需材料
车主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卡(用于缴纳费用及激活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