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待遇
南京的失业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以及具体的领取条件和方式。以下是详细说明:
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2024年7月1日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由1575元/月上调至1620元/月。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1620元/月。
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为2490元/月。
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