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竞业限制

达内与其所聘教师签订的不竞争协议中规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这些条款可能包括:

竞业限制期限:

教师在离开达内一年之内不得到其他培训机构工作。

经济补偿:

在这竞业禁止的一年中,老师将得到过去一年工资的1/2作为补偿。

此外,竞业限制通常适用于以下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如董事、财务总监、经理等。

技术人员:

包括技术研制、开发、利用人员。

营销人员:

高级营销人员。

其他保密岗位人员:

如办公室主任、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且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些条款和条件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同时确保离职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会利用在原单位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