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结算时间
测绘工程的结算时间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具体规定如下:
合同约定的时间:
工程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参照国家施工示范文本和工程造价标准。
竣工后一次结算:
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分段结算:
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具体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总结算时间: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结算时间,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导致结算时间需要调整,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