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抄袭处理办法

教育部论文抄袭处理办法

教育部针对论文抄袭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定义

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买卖;

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组织代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伪造数据;

其他严重作假行为。

处理措施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作假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对于在读学生,所在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