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综合验收规范要求
测绘综合验收规范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数检验或抽样检验
测绘成果检查验收应采用全数检验或抽样检验,抽样数量应高于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省略、代替或颠倒顺序。
质量等级评定
测绘成果样本及样本单位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测绘成果批质量一般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
记录与报告
验收过程中应记录问题及问题处理记录和质量统计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及时、规范、清晰,并有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的签名。
需要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并随成果一起归档。
技术设计书与相关技术规定
在检查验收技术设计书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交受检部门进行改正。
问题处理与复查
当问题较多或性质较重时,可将部分或全部成果退回受检部门,令其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进行检查与验收。
受检部门要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然后进行复查。
验收结果判定
验收人员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对测绘仪器的性能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如果符合验收标准,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验收标准和方法
性能指标包括测量精度、稳定性、重复性、可靠性等方面,验收人员应根据测绘仪器的类型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精度检测、稳定性和重复性测试、可靠性评估等。
质量目标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如产品合格率100%、优秀测区两项以上、自签合同评审率100%、生产使用中的设备完好率100%、顾客满意率90%等。
现场检查和数据核查
测绘成果评定应加强现场检查和数据核查,确保成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满足顾客需求,并提高测绘成果的可信度。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这些规范,以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