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
小学生转学
小学生转学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提前申请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最好在学期结束前一周。
确定转入学校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办理手续
原学校根据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提供学籍资料。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特殊情况
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学时间限制
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其他年级的转学,家长应在学期结束前十个工作日或新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材料准备
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佐证资料。
学生申请从本市外区转入或外省市转入时,家长需登录相关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
审核结果
家长可登录相关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学生,请耐心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家长应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时办理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