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项目评奖条件

测绘项目评奖条件如下:

推荐和评选范围

技术开发项目: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并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社会公益项目: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事业方面取得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

重大工程项目: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时间要求

所有推荐和评选的项目必须是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鉴定的项目成果。

申报或推荐条件

项目收入:2018年以后(含2018年)完成的收入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

项目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底之前。

申报单位:申报或推荐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且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项目要求

项目范围:项目应符合申报单位《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测绘工程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项目完成时间:申报的项目应该是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评选时间往前推3年内完成的。

项目质量:项目成果已提供用户使用且无质量等方面的投诉,未发生成果资料泄密和其它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