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违法记分办法规定

餐饮违法记分办法规定如下:

记分周期

餐饮服务提供者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分值

记分分值分别为5分、2分、1分,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评估的严重程度。

记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培训不合格、原料未依法索证、经营场所不清洁等常见食品安全违法情形。

分级管理

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5分以上(含25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被降为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查封其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记分管理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饮品店、糕点店、微小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和单位食堂。

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