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新装修补贴政策
关于餐饮业新装修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信息:
补贴标准
对承租企业或个人商铺,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装修补贴1万元。
对承租企业或个人商铺,经营面积在50-100平方米的,给予装修补贴3万元。
对承租企业或个人商铺,经营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给予装修补贴5万元。
对承租企业或个人商铺,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原则上按装修总金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或个人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装修完毕后1个月内需取得相关证照并开业经营满3个月。
补贴政策兑现需要申请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在1个月内予以兑现。
其他说明
在政策有效期内(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开设多家门店并符合条件的,可多次申请。
本扶持与《细则》第三十一条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不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