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报告的规定

房屋测绘报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委托与资质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核实测绘。

测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测绘标准进行测量,出具真实准确的测绘成果报告。

报告内容

规划核实测绘报告是规划部门依法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及相关规划许可要素进行规划核实的凭据。

测绘报告各项信息指数必须详尽、具体,并且必须与规划审批方案一致,不一致的不予规划核实通过。

报告格式

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报告编号、委托单位、测绘单位、测绘日期等基本信息。

目录应列出报告各章节及页码,方便读者查找相关内容。报告一般包括概述、测绘依据与设备、房产基本情况、测绘结果与分析、结论与建议、附件等章节。

有效期

根据《不动产登记办法》和《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土地测绘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房屋测绘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如土地测绘报告中用地性质发生变化、土地的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及时重新测绘并出具新的测绘报告。

法律效力

测绘报告在法律上可以具有一定的效力,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测绘报告通常被用作土地界线确定、地籍调查和产权确认的依据。

测绘报告必须真实反映房屋面积状况,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面积、产权面积等,并且房屋面积认定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责任

对于测绘报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可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承揽相关业务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应依法采取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因测绘单位原因造成核实结论错误的,由测绘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房屋测绘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障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