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次性餐饮食品

辽宁一次性餐饮食品的质量监管情况如下: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查

2023年1月4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电热毯、成品油、食品用清洗剂、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抽查了30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检验依据包括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特定迁移量(以锑计)、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1,3-丁二烯含量、苯乙烯残留量和乙苯残留量等。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风险监测

2021年12月14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一次性筷子及消毒餐(饮)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

风险监测共采集一次性竹筷20批次、消毒餐(饮)具10批次。

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对一次性竹筷产品的二氧化硫浸出量、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和消毒餐(饮)具产品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剂、微生物限量等项目进行了风险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30批次的产品质量全部检验项目均未检出,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