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规定

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规定

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在一个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并促进其全面发展。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作息时间安排

小学: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初中: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高中: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住校生晚自习:不得超过90分钟,走读生不上晚自习。

2. 教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为39周,包括35周上课时间和2周机动时间(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等),以及2周复习考试时间。

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为41周,包括40周上课时间和1周社会实践时间。

3. 课程计划执行

学校必须按照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

4. 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