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餐饮食品

餐饮食品的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

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许头发外露,不许留长指甲,不许涂指甲油,不许佩带饰物。

采购与贮存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从合法合规的渠道采购,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文件。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需冷藏(冻)的食品应按规定温度贮存,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使用台账。

加工操作环境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