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餐饮规定禁止
兰州城关区餐饮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禁止集体聚餐活动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和承办一切集体聚餐活动。
限制堂食
营业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应避免顾客堂食,特别是针对牛肉面馆等特定行业,要求暂时停止堂食,顾客可以通过打包或叫外卖的方式购买食品。
临时出店经营
允许部分餐饮店铺在特定时间段内临时出店经营,但有一些条件和限制,例如店铺门前人行道宽度需大于4米,设置桌椅后仍要留有宽度大于2米的人行通道,且每天的经营时间有具体规定。
卫生和防护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做好场所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等环节的管控,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禁止露天烧烤和未许可时间段经营
严禁露天烧烤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内出店经营,同时要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
小饭桌经营
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小饭桌的经营活动,待学校开学并经过相关部门检查审核同意后,方可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并确保餐饮服务的卫生和安全。建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