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原则是什么

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原则是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旨在选拔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研究生。以下是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毕业证书。

  3. 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按照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进行。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3. 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科目及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设置,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3.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录取原则

  1. 符合基本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 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专业和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2)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可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报考的考生;

(3)在相同志愿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录取环节;

(5)综合考虑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择优录取。


  1. 特殊情况录取: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2)具有特殊学术背景或实际工作经验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五、录取通知及入学

  1. 录取通知:学校将在考试结束后,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2. 入学:录取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总之,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旨在选拔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研究生。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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