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雇员工资标准
长沙的雇员工资标准如下: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标准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工资待遇,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