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空置房物业费
长沙的空置房物业费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空置房物业费按90%交纳
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额物业费的90%交纳,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
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打折
如果小区内存在未完工的建筑,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通常可以享受规定标准的15%至30%的优惠。
书面协商确定
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70%交纳物业费。
特殊规定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政府文件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长发改价调84号),自2022年7月1日起,业主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交纳。
建议
业主在了解当地具体政策的基础上,与物业服务企业充分沟通,明确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方式和比例,以确保自身权益。
若有未完工的建筑或符合打折条件,积极申请物业费优惠,以降低物业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