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减免社保通知

青岛市人社局通知

缓缴期限: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4月30日

缓缴险种: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

北京市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通知

缓缴期限: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

缓缴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

广州市人社部门通知

减免期限: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