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赔偿流程

在深圳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后,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期限可延长30日。

计算赔偿金额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计算工伤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协商赔偿事宜

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待遇核发

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并核算工伤保险待遇。若工伤医疗费和各项补偿额累加超过业务经办人员被授予的审核权限时,经办人员需逐级呈报相关上级领导核准。

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将送达给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建议: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及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及时自行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沟通,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以便顺利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