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什么地方不能开了
居民人口稀少的地区:
由于常住人口少且流动人口不多,缺乏人气,很难形成稳定的消费群,难以营利。
高速车道旁边:
高速公路要求路面干净安全,中间一般设有隔离设施,两边马路无法穿越,且公路旁较少有商业网点和停车设施。
高层楼房上:
高层开餐馆广告效果较差,不方便顾客,尤其是北方城市,冬季寒风袭人,门口朝风会影响顾客入店进餐。
餐馆大门正对笔直的马路:
笔直道路会因为过往车辆产生废气,造成餐馆周围环境的空气污染。
餐馆大门正对两座并排建筑的高楼大厦之间留的小巷:
容易成为“穿堂风”风口,影响餐厅气场和营业者的健康与精神,同时门前巷子窄、墙高、阴森森,顾客不愿进来。
餐馆门口选在风口位置上:
尤其是北方城市,冬季寒风袭人,门口朝风会影响顾客入店进餐。
斜坡上:
斜坡影响进餐顾客停放车辆,且视线不好,使顾客有不安感。
住宅楼下的商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没有独立烟道的商业综合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业综合楼内开设餐饮店。
居民区内的商业设施:
根据《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禁止在居住区内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