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引用法条
毕业论文引用法条
毕业论文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格式:
准确引用:
确保引用的法律条文编号、名称、内容等信息准确无误。
规范标注:
按照规范的格式标注法条,包括名称、编号、出处等信息。
学术规范:
遵循学术规范和规则,不得篡改、遗漏或歪曲法条内容。
注明出处:
注明法条的出处和引用来源,以显示引用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结合内容:
引用法律条文时,应结合论文内容和主题,选择相关的法条进行引用,并进行适当解读和分析。
参考文献格式:
按照《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参考文献的标注。
举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信用证、支票、汇票或者其他虚假的票证,欺骗他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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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考文献中应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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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布,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